行政总裁须对证监会的日常运作负起整体的行政责任,包括履行不时由董事局授权的特定职能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 促进董事局的有效运作;
- 订立策略性目标,包括制订证监会的工作议程和重点,以及落实董事局所议定的目标;
- 向全体员工传达董事局所议定的策略性目标,并确保将有关目标付诸实行;
- 定期向董事局匯报,使董事局得以有效地履行职责;
- 通知主席和董事局所有对本会构成重大影响的事宜,并徵询他们的意见;
- 就超出其获授权处理范围以外的重大营运变动及主要资本开支,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 分配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并督导执行董事的工作;
- 监督证监会的日常规管工作,并确保其具备所需资源,以履行使命;
- 签署证监会及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周年帐目;
- 与主席分担召开董事局及諮询委员会会议的工作;
- 与主席及高层管理人员分担向外界传递本会讯息的工作;
- 招聘、培养及挽留优秀人才,特别是建立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及
- 在本地及国际层面代表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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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