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及合併委员会与相关委员会
收购及合併委员会
收购及合併委员会的職責如下:
- 对纪律事宜作第一聆讯,并应不满收购执行人员裁定的当事人的要求,审核有关裁定;
- 处理由收购执行人员转介的特别罕见、事关重大或难於处理的个案;及
- 應證監會的要求,審核《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则》及根據该兩份守则進行聆訊的程序规则的條文,並建議作出適當的修訂。
请按此瀏覽收购及合併委员会的委員名單。
收购上诉委员会
收购上诉委员会因應受屈一方的要求,覆核收购及合併委员会的纪律裁決,目的只在於裁定由该委員會施加的任何纪律制裁是否不公平或過分嚴苛。主席將視乎每宗個案的情況從纪律研讯主席委員會中選出。
请按此瀏覽收购上诉委员会的委員名單。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負責提名收購及合併委員會、收购上诉委员会及纪律研讯主席委員會的委員。
请按此瀏覽提名委员会的委員名單。
纪律研讯主席委員會
纪律研讯主席委員會的委員由提名委员会提名,都是具備適當經驗及法律專業資格的人士。委員將視乎每宗個案的情況,在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则》舉行的纪律研讯中擔任收购及合併委员会的主席,或擔任收购上诉委员会的主席。
请按此瀏覽纪律研讯主席委員會的委員名單。
如欲了解收购及合併委员会及收购上诉委员会的運作,可參閱它们发表的决定及声明。
程序规则
职权范围
收购及合併委员会
收购上诉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纪律研讯主席委員會
指引
如有任何查詢,可透過收购及合併委员会秘書聯絡上述委員會。
地址:
收购及合併委员会秘书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鰂鱼涌华兰路18号
港岛东中心54楼&苍产蝉辫;
电话:(852) 2231 1210
图文传真:(852) 2810 5385
电邮:takeoverspanel.sec@sfc.hk
最後更新日期: 2023年9月29日